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严控人员流动的补充通告

2月6日,市防控指挥部下发了在外人员返襄和在襄人员离襄服务管理工作的通告,启动了入襄离襄的受理审批工作。省政府2月16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严管外来车辆,非必需不进出;严管外来人员,非必要不入内,对人员流动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精神,有效阻断病毒传播途径,打赢我市疫情防控歼灭战,现就疫情防控期间严控人员流动补充通告如下:

除各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参与疫情防控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隔离点工作人员,大型商超、水电油气、市政交通、邮政通讯、物流配送、医药储运销等涉及国计民生工作人员的申请受理、审批以外,其他人员暂不受理、审批。何时受理、审批将根据防疫形势的发展而定。

离襄人员要事先征得其到达地的单位或社区(村),以及县级或县级以上防疫指挥部同意,方可通行。具体按原通告程序办理,避免因未经到达地同意而被拒绝进入,造成其时间、精力等方面不必要的影响。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8日


来源:云上襄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