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遗留问题的公告

宜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化解改制

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遗留问题的

公    告


我市改制企业(含经营性事业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退休的部分人员,至今仍按宜城市2004年改制企业职工医保参保办法参保缴费并享受相关医保待遇(以下简称“老医保”)。该政策层次低、保障弱(不能享受门诊慢性病、国家谈判药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等相关政策,医保报销最高限额比较低),且游离于襄阳市级统筹医保政策之外。

随着国家医保政策不断完善,医疗保险统筹层次不断提高,医保基金管理日趋规范、严格,2021年全省将实施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老医保”政策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根据省、襄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有关要求,市政府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从关心关爱困难群众出发,统筹考虑各类人员不同情况,统一转换办法,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化解我市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遗留问题,实现向襄阳市城镇职工医保基金市级统筹政策的顺利过渡。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我市改制企业(含经营性事业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办理了退休手续的人员。主要包括以下三种类型:

(一)现仍按宜城“老医保”政策参保缴费的人员,包括每年缴纳324元的人员和每年缴纳84元的人员;

(二)改制企业(含经营性事业单位)2011年6月30日前退休、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人员;

(三)原按宜城“老医保”政策参保缴费、后选择按襄阳市级统筹政策一次性补缴,转为襄阳市级统筹职工医保的人员。

二、转换办法

(一)以襄阳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办法实施时间2011年7月1日为时间节点,确定补缴基数,并按照相关补缴政策,确定第(一)、(二)类人员的补缴年限。

(二)组织第(一)、(二)类人员进行一次性补缴,转换为襄阳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完成转换的从次月起(次月入院就医)享受襄阳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待遇;对第(三)类人员重新计算应补缴款,抵扣其原补缴款并实行多退少补,其襄阳市级统筹职工医保待遇不变。

(三)2021年12月31日前,第(一)、(二)类人员中暂未完成转换的,仍分别按“老医保”或城乡居民医保政策享受医保待遇。2022年1月1日起,“老医保”政策停止执行,没有按照实施方案转换的第(一)、(二)类人员只能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三、方法步骤

(一)2021年4月11日前,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各镇(办)分别组织召开实施范围人员代表参加的政策宣讲动员会,市医保局(医保服务中心)安排专人面对面解读相关政策和转换办法。

市医保服务中心按实施方案规定,测算出三类人员医保费清算表,并发放到改制企业主管部门、各镇(办),相关人员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本人(委托他人的需持本人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就近领取或者向市医保服务中心索取。为方便群众办事,本人身在外地不便委托他人的,可通过电子邮件致函医保转换专用邮箱(yc4228167@126.com)索取清算表。本人核对后,若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核实相关情况,市医保服务中心转换工作咨询电话:0710-4228167,0710-4228361。

(二)2021年4月12日,启动第(一)、(二)类人员的一次性补缴、转换工作。补缴地点设在市医保服务中心(宜城市鄢城街道龙门路22号,市人民医院西侧)一楼大厅窗口。

本人签字确认清算表无误后,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及退休证,到补缴地点现场办理相关手续。本人无法到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持本人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及本人退休证、委托书现场办理。补缴可通过银行储蓄卡现场刷卡、手机银行转账、微信及支付宝支付等电子化方式办理,也可通过缴纳现金方式办理(缴纳现金的需前往指定银行缴款)。

拟于2021年9月1日,启动第(三)类人员的多退少补工作,具体以新发布的公告为准。为保证资金安全,多退少补原则上采取银行转账方式办理。其中:本人已故的,继承人需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产公证书原件办理。

其他未尽事宜及相关安排,由市化解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遗留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另行发布相关公告。

附件:1.实施范围中第(一)、(二)类人员政策宣讲及补缴、转换时间安排

2.关于提供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转换医保费清算表》的函

3. 第(一)、(二)类人员委托书样式委托书

4. 第(三)类人员委托书样式委托书

5. 已故的第(三)类人员的继承人再委托他人的委托书样式委托书

2021年4月1日

附件1

实施范围中第一、二类人员政策宣讲及补缴转换时间安排

注:1.宣讲工作。主管部门提前准备好会场,设置会场引导牌,并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做好相关工作预案,若参加人员较多,分批组织入场(滚动宣讲)。市医保局安排专人负责解读相关政策和转换办法。

2.补缴工作。补缴转换地点在市医保中心,4月12日启动转换工作。为有序推进转换、避免“扎堆”现象,对4月份的补缴转换工作进行了大致时间安排(4月份节假日不休),请相关人员尽可能按照时间安排前来办理手续。5月6日起(“五一”假期后)调整为在工作日随到随办。业务办理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5:00。



附件2

关于提供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转换医保费清算表》的函

市医保服务中心:

我叫_______(姓名),男____(性别),现年_____岁,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原为______企业职工,______年______月办理退休手续。本人联系电话:1________(手机)或07________(宅电),现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号_____小区。

因本人不便回宜,请贵中心核实信息后通过来函电子邮箱提供我的《医保转换医保费清算表》电子文件。

______(落款本人姓名)

2021年    月    日

注:本人身在外地不便委托他人的,可将此函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医保转换专用邮箱yc4228167@126.com。



附件3

第(一)、(二)类人员委托书样式

委 托 书

市医保服务中心:

我叫_______(姓名),男____(性别),现年_____岁,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原为______企业职工,______年______月办理退休手续。本人联系电话:1________(手机)或07________(宅电),现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号_____小区。

______(本人手写签字)

2021年    月    日

注:需持本人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及本人退休证、本委托书现场办理。



附件4

第(三)类人员委托书样式

委 托 书

市医保服务中心:

我叫_______(姓名),男____(性别),现年_____岁,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原为______企业职工,______年______月办理退休手续。本人联系电话:1________(手机)或07________(宅电),现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号_____小区。

我已知晓我市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转换相关办法及本人此次退还金额,因本人不便回宜,委托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代为办理以下手续:

1.代为核对《医保转换医保费清算表》记载的全部信息,并签名确认。

2.代为办理退还金额手续。

委托人对被委托人所确认的信息、签名及履行的对应行为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______(本人手写签字)

2021年___月___日

注:需持本人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及本人退休证、本委托书现场办理。


附件5

已故的第(三)类人员的继承人

再委托他人的委托书样式

委 托 书

市医保服务中心:

我叫_______(姓名),男____(性别),现年_____岁,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原为______企业职工,______年______月办理退休手续。本人联系电话:1________(手机)或07________(宅电),现住址:______省______市______街道____号_____小区。

继承人已知晓我市改制企业退休人员医保转换相关办法及被继承人此次退还金额,因继承人不便回宜,委托_______(姓名),身份证号码:42062319______,代为办理以下手续:

1.代为核对《医保转换医保费清算表》记载的全部信息,并签名确认。

2.代为办理退还金额手续。

委托人对被委托人所确认的信息、签名及履行的对应行为予以认可,并承担由此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______(继承人手写签字)

2021年___月___日

注:1.需持继承人及被委托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以及本委托书现场办理。

2.公证书需由公证机关出具。其中:宜城市公证处联系人:章先生,联系电话:1359747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