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襄城区欧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通报

关于对襄城区欧庙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落实不力的问责通报

2月18日下午,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对襄城区欧庙镇疫情防控工作进行明察暗访。检查发现,欧庙镇未认真执行2020年2月16日下发的《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通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2月17日下发的《关于严格管控疫情期间人员、车辆流动的紧急通知》要求,存在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不及时、镇区防控措施不实、人员管控不够、发热病人的就诊未做到无缝对接等问题,充分暴露出襄城区欧庙镇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思想重视不够、作风不严不实、落实管控不力等突出问题。经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1、责成襄城区委对欧庙镇党委书记徐超同志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免职。2、对襄城区包保欧庙镇疫情防控工作的三位区领导欧阳玉宏、熊立华、付明辉通报批评。3、对襄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不力问题在全市通报批评。当前,我市抗击疫情正处于发起总攻的关键时期,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全力织密基层防控网。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高度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对疫情的科学判断和重要部署上来,进一步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明确责任、担当作为,不辱使命、不负重托,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打好疫情防控歼灭战。

襄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执纪监督组

中共襄阳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2月18日


来源|襄阳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