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医保:持续完善经办服务体系 筑牢基本医疗保障防线

记者邬玲玲 通讯员刘俊报道:2023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紧紧围绕“幸福医保、健康宜城”目标,抓重点、促改革、争先进、惠民生,不断完善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着力提升经办服务能力,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纵深推进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严厉打击各种欺诈骗保行为,有力促进了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升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2023年,宜城市医保局获得“襄阳市基层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按照“11N”,即一个镇(街道)一个便民服务工作站、一个综合服务窗口,N个便民服务点模式推进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推进医保经办服务向医疗机构、药店、银行网点、企业学校延伸,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在城区,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部进入市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一窗通办”,让群众进一扇门、取一个号、在一窗办,一站式服务;在镇(街道),按照“能放必放、应放尽放”的原则,将46项服务事项全部下放到镇(街道),将31项服务事项下放到村(社区)。目前,已依托镇(街道)党群中心、乡镇卫生院建成11个医保服务工作站,依托村(社区)和村卫生室建成248个医保便民服务点。

筑牢“三重保障”防线

基本医保保基本。2023年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42.93万人,参保率95.10%.职工医保、居民医保二级医院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达90%和75%左右。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比例最高80%、门诊年度基金最高支付达3100元,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取消日限额,国家和省级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品种达482种。37种门诊慢特病纳入报销范围并在全省内实时结算,其中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斥5个病种在湖北省外实现即时结算,医疗保障水平正在全方位提升。

大病保险再减负。大病保险覆盖基本医疗保险所有参保人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及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慢性(特殊)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医疗救助兜底线。2023年,全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孤儿、特困供养人员、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三类监测户共有3.9万人,全部按政策给予参保分类资助。全年医疗救助对象经三重保障就诊3.18万余人次,医疗总费用11483.24万元,其中,医保“三重保障”共计10468.6万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94.39%。全面落实预警监测和依申请救助机制,全年共推送预警信息2112条,享受依申请救助159人,发放救助资金107.55万元,有效减轻了困难群众看病负担。同时,积极推进“襄阳惠民保”,努力构建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

改革释放医保政策红利

平稳推进门诊共济改革。按照“应纳尽纳”的原则,全市39家定点医疗机构、40余家诊所、130多家定点药店,全部纳入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截至12月底,全市参保职工普通门诊享受职工门诊待遇49.09万人次,使用基金3407万元。参保职工对职工门诊政策知晓度高,职工门诊就医购药享受门诊报销待遇的人数占参保职工的87.4%。7000余人使用个人账户共济,账户共济支出180余万元。

稳步推进门诊慢特病改革。为进一步提高门诊慢特病保障待遇,方便参保人员门诊就医购药,自2023年7月1日起,全市门诊慢特病不再设置病种起付标准,另有8个病种只需备案无需评审,11个门诊特殊疾病不设年度限额与住院基金合并使用。全省病种鉴定互认等新政策从2024年1月1日起实施,更加利民惠民。

贯彻落实异地就医结算政策。目前,全市181家定点医药机构已纳入异地联网结算范围,基本实现全覆盖,其中48家医药机构实现省内门慢全部病种结算,3家医药机构实现国家规定的5个门慢病种跨省结算。

编辑:翟昶宇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