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对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进行部署

通讯员林华记者李明磊报道:8月15日,宜城召开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企业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认识,强力推动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污染治理,提升企业环境管理水平。市领导王海、曹江涛、向智勇及相关单位、部分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集中观看了生态环境保护宣传片、传达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的通知》和《关于开展生态环境保护交叉执法和机动执法工作的通知》、通报两起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现场签订《企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承诺暨行政处罚预警通知书》、发放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相关资料。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海指出,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更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落实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基石,也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只有筑牢企业环境安全底线,企业才能够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他要求,全市各企业主体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我市生态环境质量面临的严峻形势、正确看待我市生态环境质量面临的现实问题、准确把握生态环境质量对企业长远发展的重要性,提高站位、深化认识,切实增强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明确责任、规范管理,健全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度、环境保护落实机制、企业各类管理台账,规范运行企业内部治污设施,全面提升企业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要抓住重点、攻破难点,加大生态环境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力度、严格执行企业自主监测和排污许可制度、积极主动迎接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坚决消除各类企业生态环境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全面推动企业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共同守护宜城碧水蓝天。
会议还就《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治理等工作重点进行培训讲解。

编辑:肖邡硕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