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疫情防控工作纪律的通知

当前,我市突发新冠病毒疫情,且形势严峻复杂。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市疫情防控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严明纪律和过硬作风保障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歼灭战,经研究决定,对全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提出“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拒不执行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或在执行过程中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

二、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动迟缓、消极应付,坚决杜绝拒不服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指挥调度行为,以及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三、严禁瞒报、谎报、漏报、迟报疫情防控工作信息,隐瞒个人及家属旅行史、身体状况等涉及疫情相关情况。

四、严禁妨碍、干扰、破坏疫情防控调度管理工作。

五、严禁对抗上级督导检查,漠视督导检查反馈问题,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六、严禁违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双报到”相关规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社区“双报到”党组织决定、拒不完成社区“双报到”党组织分配的疫情防控工作任务。

七、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克扣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和物资,以及在调配使用中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挥霍浪费等行为。

八、严禁从事、参与哄抢疫情防控物资、囤积居奇、牟取私利、借机敛财等行为。

九、严禁组织和参与聚餐聚会、串门走访、聚众聊天娱乐等任何形式的聚集性活动。

十、严禁捏造、传播、散布疫情谣言和虚假信息,发表不当言论。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坚决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从严从紧从细从实落实各项防控要求和措施。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坚决服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指挥调度,坚守工作岗位,主动担当作为,以严细实的作风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加强政治监督,对违反疫情防控纪律要求的,一律从速从严从重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为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歼灭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中共宜城市纪委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