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聚集性活动极有可能成为病毒扩散的放大器,千万不可小视。”10月27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防控专班向全省群众再次发出提醒和呼吁,支持配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遵守防疫相关规定。
案例通报
10月23日,6人在外省涉疫地区参加婚礼返汉后,在社区健康监测期间,未严格遵守五天四检、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的规定,私自外出聚餐聚会。
省指挥部防控专班在此提醒,从外省重点地区来鄂返鄂人员务必主动提前向居住地所属社区(村)、工作单位或居住宾馆(酒店)报备,通过湖北健康码在线自主申报行程,严格落实5天社区健康监测,落实五天四检、非必要不外出、不参加聚集性活动等健康管理措施,在保护自己的同时,更要保护家人及亲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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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还发现多起因本地聚集性活动引发疫情的案例。
根据近期相关防控管理措施,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履行属地责任,对在辖区内承办的聚集性活动进行审批、管理,并全过程督查指导。村(居)民聚集性活动,提倡仅邀请至亲参加,尽量不邀请外省亲属参加,倡导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村、社区要指派专人跟踪管理辖区内群众婚丧嫁娶、寿宴等类活动,督促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举办人要掌握参加人员情况、核酸检测等信息,如果发生疫情能第一时间提供,以便流调溯源。
当前我省疫情输入风险持续较高,防控压力不断加大,全省已部署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要求严格落实属地、部门(行业)、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省指挥部防控专班表示,将强化监督,对聚集性活动管控、监督、指导不力的有关责任单位和行业部门追责问责;对违规操办、参与各类聚集性活动的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追责;对不配合、不落实疫情防控要求,故意逃避防疫管控措施,造成疫情传播扩散风险的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