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瞒报,全家新冠,密切接触400余人,累及1700余户居民被隔离!】

王某某系宿州市泗县某机关工作人员,且参与防疫工作。1月22日,王某某驾驶车辆到宿州东高铁站接其从武汉返乡的大女儿王某甲回到家中,对王某甲从重点疫区返回的情况一直隐瞒。2月5日,社区工作人员走访排查发现王某甲的武汉返乡史情况后,王某某仍未将情况上报。在2月2日和2月7日其妻子常某某和小女儿王某乙相继出现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症状后,才于2月8日上报王某甲返乡情况。

在其女儿武汉返乡后,王某某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的预防、控制措施和泗县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指挥部有关规定,多次外出与亲属、同学聚餐、聚会、购物、值班、参与防疫工作,并违规办理车辆通行证接送妻女前往医院就医。2月9日、10日,王某某妻子常某某、小女儿王某乙及其本人相继被确诊为新冠肺炎患者。因王某某在疫情期间违反有关规定,隐瞒其女武汉返乡史,擅自与不特定的人员接触,导致其所在小区整体封闭、小区内1700余户居民被居家隔离、医院被迫实施全封闭管理,初步统计约有400余名人员密切接触,在疫情防控期间造成严重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2月10日,泗县公安局对王某某(男,50岁,泗县泗城镇人,已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正隔离治疗)涉嫌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立案侦查。

警方提醒 :当前正值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政府的决定、命令,积极配合排查工作,如实报告个人及家人异常症状、往返疫区行程和密切接触史,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实对自己、家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