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法律服务因何愈发受律师青睐

● 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范围在扩展

● 既是职业定位也是应承担社会责任

● 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积极搭台

● 多方式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大凡理想诸君,多为激情之士;无激情无以成事,唯激情仍无法成事。义联之事义联诸君当以何为衡?自当以义助残弱众寡为衡,以研究农民工权利深浅为衡,以农民工群体信任高低为衡。”2007年10月,北京义联劳动法援助与研究中心挂牌成立之际,其创办者——北京律师黄乐平在向中心同仁发出的《告义联诸君书》中,明确了坚持律师参与公益的决心。

从那时到现在,义联中心已免费代理诉讼案件10350件,接受免费法律咨询超20万人次。

今年10月23日,司法部发布《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进一步支持、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倡导每名律师每年参与不少于50个小时的公益法律服务或者至少办理两件法律援助案件,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应当勤勉尽责,保证服务质量。这预示着,今后会有更多律师像黄乐平那样投身公益法律服务。

主动参与

多年前,黄乐平在单位组织的一次篮球赛上膝盖受伤,自此开始了3年曲折艰难的维权经历。正是这段经历令他深思,身为职业律师的维权尚且这般艰难,何况农民工呢?

黄乐平将自己的维权经验写成《工伤处理操作实务》一书,此后,很多人特别是农民工朋友找到他,寻求法律帮助。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黄乐平创办全国第一个专门为工伤职工维权的公益网站——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发起成立义联中心。最多的一年,义联中心免费代理1300多件诉讼案件。

河南籍农民工张某在北京一个工地上摔成重伤。接到张某家属的求助后,黄乐平想尽一切办法为其争取人身损害赔偿。在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黄乐平外出80多次,累计投入超过70个工作日,终于换回此案的胜诉,张某获赔85万元。

在投身公益过程中,黄乐平逐渐被大家称为“工伤维权第一人”,荣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当被问到为何能10多年坚持公益法律服务事业时,黄乐平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坚持全靠一种理念支撑,那就是义——义助残弱,仁德所尚;社会公益,贤能多为。”

热心公益,主动投身公益法律服务事业的何止黄乐平一人。

安徽开仁律师事务所主任陈贤连续6年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先后在西藏、内蒙古、新疆等多个地区担任志愿者,克服缺氧、严寒、疾病等困扰,办结法律援助案件600多件,开展法治宣传、法治讲座60多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5000多人次。

6年的坚守,陈贤不止一次问自己图得是什么?“每当那些陷入无助的当事人因为我的努力获得法律帮助,脸上露出灿烂笑容的那一刻,我觉得我的一切付出都值得。”她说。

20年来,以佟丽华为主任的北京致诚律师事务所从事公益法律服务的范围越来越广,从为青少年、农民工、老年人提供法律援助,再到无偿培训乡村幼儿教师,提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专科门诊的概念。

“我国律师是社会主义法律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神圣职责。律师不仅要考虑拓展有偿服务市场,也要服务那些经济条件困难、无法获得专业法律服务的人。”佟丽华说,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是由律师的职业定位决定的,也是律师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

搭建平台

打开12348福州法网,点击法律援助入口,足不出户就可以享受专业的免费法律服务。

“网上申请方便快捷,通过线上电子表格的审阅和审批,可以实现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福建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陈闽霞告诉记者,为了让困难群众更加高效便捷地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不断拓宽组织网络渠道建设,打造纵横两道零距离便民服务网络。

统计数据显示,近6年来,福州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万余件,帮助30多万名农民工、残疾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挽回经济损失近10亿元,让普通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其间,大量律师全身心投入,默默付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值班律师制度、“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组建公益律师团为民企做“法治体检”……近年来,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积极搭建平台,为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提供舞台。

自2009年起,安徽连续11年选派志愿律师参加“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截至2019年6月,43名律师62人次奔赴祖国需要的地方,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309件,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1.2亿元。

自2016年起,安徽将法律援助纳入省政府33项民生工程,同年《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修订,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向社会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法律服务产品。

“公益法律服务是律师履行社会责任交出的一份答卷。”安徽省律师协会秘书长贾晓清说,安徽律师坚持面向群众、面向基层、面向贫困地区,走进城市、乡村扶贫济困,用优质服务和专业精神诠释律师职业的社会价值和责任担当。

近年来,各地律师公益法律服务意识不断增强,覆盖面不断扩大,将低收入者、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作为公益法律服务重点对象,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全覆盖。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律师担任全国60多万个村(居)的法律顾问,到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提供志愿服务,成功解决全国174个县无律师问题。

记者注意到,安徽律师积极参与覆盖城乡居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目前,6057名律师担任17542个村(居)法律顾问,覆盖率100%;全省建成村(社区)法律服务微信群17542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群全覆盖。

长效发展

《意见》提出,要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经费支持、完善激励措施、大力表彰宣传等方式,引导推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

“公益虽然不以盈利为目的,但也绝不等于免费或者不计成本。要保障公益律师的法律服务长效发展,首先要充分保障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所需的基本成本。如果做公益只是讲奉献、讲情怀,律师执业最基本的生活问题都得不到保障,公益法律服务一定得不到长效发展。”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公共法律服务事务部主任陈亮说。

陈亮也是一名热心公益的律师,他带领团队近百名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主要为社区居民、残疾人、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法律援助,参与政府12348法律热线的咨询解答,为在校学生开展法治教育讲座等。

佟丽华历来反对要求公益律师都是“苦行僧”、要求公益律师只讲奉献、不谈报酬。“律师积极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有助于推动法治的进步完善以及公平正义的实现。但现实中,很多地方的法律援助补贴标准依然比较低。”他说。

佟丽华尤为支持《意见》提出的“各地组织律师免费提供公益法律服务时,一般应协调相应的经费支持,为律师发放适当的工作补贴”的做法。他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补贴,分担了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成本,不论是培育公益法律服务机构、公益律师,还是从体制机制上鼓励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法律服务,都需要国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

《意见》对公益法律服务律师的相关保障措施,陈亮非常认同。他分析说,对优秀公益律师进行表彰,是对公益律师社会价值的充分肯定,有助于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今后可以从法律政策上给予公益律师一些关照,比如到看守所会见时为法律援助律师开辟绿色通道。

黄乐平则建议,将《意见》中提到的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50小时列在实习律师拿到执业资格证之前。

“目前,司法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在积极调研律师行业的税收政策问题,北京市税务局和北京市司法局已经联合开展调研。国家制定律师行业税收政策的关键是如何定位公益律师,对公益律师应该有特殊的税收政策。”佟丽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