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市淘汰国三黄标车123台 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通讯员林华 王吉喆 周雯报道:今年以来,宜城市淘汰国三黄标车123台,补贴620万元,超预期完成目标任务28台,有效减少汽车尾气排放,切实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宜城市多次进行发放宣传单、现场解答咨询、媒体宣传等,大力宣介、解读“黄标车”淘汰鼓励和“以旧换新”政策、补贴标准、补贴时限、奖励办法以及办事程序,引导广大群众及时了解“黄标车”淘汰治理工作内容,不断提高政策知晓率及覆盖面,让更多符合条件的货运经营者享受到国家政策红利。

为确保成效,宜城市开展多部门联动,对2024年7月31日前在湖北省公安部门注册登记并取得《道路运输证》,排放标准为国三及以下的宜城市籍营运柴油货车进行全面核查建档。交通部门负责对提交资料要件进行审核登记;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排放标准信息;公安交管部门负责审核车辆注销信息;商务部门负责审核报废机动车回收信息;在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报废更新的,分档由财政部门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共核查11批次130台。

公安、交通、环保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集中查处黄标车、无标车、报废车、冒黑烟车和未检车,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注销的,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强化营运审批,对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禁止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手续;对黄标车保有量较大的企业,限制办理营运业务。同时严格检验管理和拆解报废管理,及时落实补贴政策,加快黄标车淘汰进度。

宜城市狠抓资金补贴关键环节,用好上级财政拨付补助资金,做好补贴发放、监管,保证符合补贴条件的黄标车按标准及时补贴到位,打通最后一公里,真正使黄标车淘汰工作落实落地,通过黄标车淘汰更新,优化机动车存量结构,推进机动车污染物总量减排,持续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助力美丽宜城建设。



一审:张阳

二审:冯波

三审:李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