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少年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获警方表扬

记者张尚东 通讯员汤洁 侯罗兰报道:“田海睿同学救助野生动物的行为,值得所有人学习和效仿。”6月24日,宜城市流水派出所民警对流水中学学生田海睿进行了表彰。现场为其颁发了荣誉证书,还赠送他一个篮球,原因是他成功救助了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

事件追溯到6月1日清晨,13岁的田海睿与父亲在流水镇莲花池村的农田中意外发现了一只落单的幼鸟。“我认出了这是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当时看到它飞不起来的样子,真的很心疼,猜想它可能是受了伤,就决定带它回家照顾。”田海睿回忆道。

随后,父子俩小心翼翼地将猫头鹰安置于纸箱内,并迅速联系了警方。接到求助后,流水派出所民警方文博立即将猫头鹰安全转移到所里,并临时承担起饲养员的角色。“我们给它准备了瘦肉和清水,经过几天的精心照料,猫头鹰明显恢复了活力。”流水派出所民警方文博说。

三天后,等到夜幕降临,这只重获新生的猫头鹰在众人的见证下被放归自然,重新翱翔于天际。

面对镜头,田海睿说:“我觉得作为少先队员,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的责任。未来我会继续向周围的人宣传保护动物的重要性。”

编辑:翟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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