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公安普法护兰 做好野生植物保护

记者张尚东 通讯员汤洁 杜心怡报道:3月19日,宜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针对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深入农村、学校、社区等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加社会各界对野生兰花保护的认知,营造“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兰属植物除了兔儿兰之外,其他的都被列为了国家重点野生保护植物,非法采伐、损坏、收购、售卖均属违反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涉嫌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在流水镇黄湾中心小学,民警以案说法,为60余名师生带来了一堂精彩纷呈的普法宣传课,进一步激发学生爱护自然的意识,争当小小生态文明宣传者。

“兰草是国家级保护植物,我们不能随意采摘和破坏它们,如果在路边发现有人在破坏和采挖它们,我们要及时告诉老师和家长,也可以拨打110报警。”宜城市流水镇黄湾村中心小学学生马月欣说。

“春兰和蕙兰都列入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只挖两株就够刑事打击的。”宜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邱彪说。

在流水镇讴乐社区兰花种植户家里,警方联合检察院干警向种植户普及兰属植物保护政策和种苗管理法规,并分发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手册,进一步增强了农户的合法合规经营意识。

“以后我们种植户合法经营兰花、种植兰花,不在山上采挖下山兰,不购买一些来路不明的下山兰。”宜城市流水镇讴乐社区兰花种植户谢海英说。

“眼下正值春暖花开的季节,也是盗挖野生植物的高发期,我们以世界森林日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保护森林资源的认识。”宜城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杨怡说。

编辑:翟昶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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