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严格矿山企业管理 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

通讯员严敏 谢华报道: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不断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根据矿产资源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宜城市对矿山企业实行“一公告、两图示、三方案”管理制度。

“一公告、两图示、三方案”管理制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公告》,《矿区范围图、总平面布置图》,《开发利用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环境保护方案》。

按照要求,各镇(办)、经济开发区在本辖区村(社区)、街道、厂矿企业等地要广泛张贴、宣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公告》,在全市范围内营造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行为的高压氛围;要督促本辖区矿山企业根据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矿区范围限期制作并公示“矿区范围图、总平面布置图”,标明矿区范围所有拐点坐标及边界线,矿山企业要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复绿方案》安排布置破碎站、堆料场、排土场(弃渣场),并在总平面布置图一一标明;要督促辖区矿山企业限期编制开发利用方案、生态修复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经审查后由企业在矿山醒目位置公开;要成立矿产资源管理专班,坚持每天开展动态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各种涉矿、涉地、涉林非法违法行为,督促矿山企业按照“三方案”从事开采活动,办理用地用林等手续,开展生态修复和环境保护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要加强日常动态巡查、检查指导和执法力度,确保矿山开采规范有序。

编辑:翟昶宇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