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李勤 周波通讯员谷华金报道:6月30日,记者从2022年宜城市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报会获悉,本年度城镇低收入家庭租赁补贴申报工作启动,从7月1日开始至8月1日结束。
租赁补贴申报条件为:具有城镇常住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在1410元以下(社会救助证或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无房户或现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证明)。
凡符合申请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由社区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张榜公示后,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报镇(办、区)审核后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驻宜单位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向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提出初审意见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张榜公示,将无异议的申请人的申报资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宜城市住建局提醒,此次申报工作只有一个月时间,各镇(办、区)明确政策,广泛宣传,严把审核关,让符合条件的每一户城镇低收入家庭享受租赁补贴政策,逾期不申报者视为弃权。
新媒体编辑:赵冰倩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