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路面停车和道路交通秩序,提升车辆通行效率,为广大居民创造良好的出行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对刘猴辖区内人行道路和公共区域乱停乱放的车辆进行集中整治,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管路段
宜东路(加油站至爱民超市);红军路(刘猴中学路口至红军会师雕塑);自忠路(派出所至刘猴村委会);250省道宜东路沿线两侧。
二、增设停车位置
(一)非机动车(三轮车、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区域12个
250省道宜东路沿线两侧
(二)机动车停车位109个
1、自忠路沿线30个停车位
2、红军路沿线42个停车位
3、江西街沿线37个停车位(含卫生院路边两侧)
三、处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9条第13项,交管部门对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元。
凡违反本公告规定,交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车辆进行强制拖离,拖车费用由车主自行承担,同时依法予以相应处罚。
四、注意事项
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按要求停放在规定区域,禁止在停车线以外的区域停放;机动车辆、非机动车辆停放应按“入位、顺向、有序”要求停放,沿线商铺门前停车位车头一律朝向道路方向;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标线,文明驾驶,规范停车。
特此公告
宜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