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记者高敬)近年来,大量化工企业关闭搬迁,腾退地块的土壤污染风险较大。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司长苏克敬说,保障群众“住得安心”,关键要落实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制度,有效管控土壤污染风险,确保土地开发利用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他是在生态环境部2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这一情况的。据介绍,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和相关部门通过建清单、严准入、防风险,管控土壤污染风险。
一是建立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对从事过化工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用地,依据相关规定纳入疑似污染地块和污染地块清单。
二是各省区市目前已制定发布建设用地准入的具体办法,把好准入关。在规划阶段,考虑污染地块环境风险,要合理确定用途,从严管控化工、农药等行业重度污染地块的规划用途。在用地批准和规划许可阶段,对纳入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地块,不得作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在施工阶段,加强监管,没有达到风险管控修复目标的地块,禁止开工建设任何与风险管控修复无关的项目。
三是对拟开发利用的污染地块,指导各地有序推进落实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措施。
苏克敬说,既要加强关闭搬迁地块的监管,更需要强化在产企业的污染预防。下一步,要严格建设项目土壤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依法开展对土壤环境影响的评价,提出防范土壤污染的具体措施。要强化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的监管,及时更新完善重点监管单位名录,监督指导名录内的企业严格落实自行监测、隐患排查等义务。
同时,要结合“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的实施,以化工、有色金属行业企业为重点,实施100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项目,引导在产企业实施管道化、密闭化改造,重点区域防腐防渗改造,以及物料、污水管线架空建设等。此外,要注重设施设备拆除活动的污染防治,防止不当操作造成二次污染。
来源: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