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环境转作风 砥砺奋进促发展】郑集镇将2022年确定为集体经济“发展年”

通讯员王莉  张贺军报道:2月17日,郑集镇召开深入推进集体经济发展暨作风建设“奋进年”活动动员大会,贯彻落实襄阳市、宜城市深入推进营商环境暨作风建设“奋进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结合郑集实际,将2022年确定为集体经济“发展年”。

2022年,郑集镇将举全镇之力,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每个村都有1-2个经营性集体经济项目,打造一批集体经济强村。

为充分调动村(社区)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积极性、主动性,该镇制定了《郑集镇2022年度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六条办法》,对全镇所有村(社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各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工资作为发展集体经济绩效保证金,参与年终考核;该镇将村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5万元,社区集体经营性纯收入达到2.5万元,为年度目标任务基数。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基数的村(社区),按照超出金额20%比例奖励工作经费,奖励资金最高不超过5万元。

同时,该镇对未完成集体经营性纯收入任务基数的村(社区),取消该村(社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扣除村(社区)书记、主任绩效保证金,实行累计叠减制,村以1万元、社区以0.5万元为基数,每少完成一个基数扣除绩效保证金20%,直至扣完为止;对发展集体经济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没有明显变化的村(社区)书记、主任进行组织处理。

该镇各村(社区)充分发挥资源、区位、产业等优势,积极谋划集体经济发展思路,制订年度目标任务,认真落实工作措施,掀起发展集体经济热潮。

文字编辑:杜道兵  李勤

新媒体编辑:赵冰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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