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王小英 记者张尚东报道:1月24日,宜城市政府组织板桥店镇、流水镇、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宜城分局、发改局电力行政执法大队联合行动,对我市4家涉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企业实施断电作业。
根据《湖北省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及《襄阳市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推进落后生产设备和工艺的淘汰工作,板桥店镇和流水镇境内仍有4家企业使用直径3米以下煤气发生炉,市政府决定对某鑫等四家企业实施断电作业。
当天执法人员到四家企业实施断电作业,并积极协调相关单位,希望企业通过技改让企业早日复工复产。
文字编辑:李锋 闻俊
新媒体编辑:张阳
责任编辑:向润菡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