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局积极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待遇

近年来,为确保宜城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宜城市财政局根据人社局审核的2020年义务教育教师“比较绩效工资”标准1512元,在本级财力比较困难的情况下,积极想法解决了义务教育教师“比较绩效工资”4807026元。

一是拉满打足2021年预算。2020年,宜城市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85294元(不含奖励性补贴),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86806元(不含奖励性补贴),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比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出1512元。从2020年开始,建立奖励性补贴“四同机制”,在奖励性补贴方面,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与公务员一起按照“同纳入、同创建、同表彰、同奖励”(四同)的要求落实,确保教师工资收入水平落实兑现到位。2021年,全市财政预算安排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81840.24元,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74388元,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比公务员年人均预算高出7452.24元。

二是全面核查长效联动机制建立和比较绩效工资制度落实情况。2020年8月,宜城市人社局印发了《关于建立宜城市义务教育教师“比较绩效工资”联动增长机制实施方案》(宜人社发[2020]16号)。2020年10月,财政局将2018、2019年度比较绩效工资差额1519.90万元及时拨付足额发放到位。2021年6月底,完成了2020年“比较绩效工资”的统计、比对工作。经比对,2020年该市公务员平均收入比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高1512元,需通过建立“比较绩效工资”项目进行补差,所需资金近500万元。

三是部门配合共同推进、积极落实到位。2021年10月底市人社局出具了关于对教育局《关于落实义务教育教师“比较绩效工资”的请示》的审核意见,12月中旬市财政局将480.70万元及时拨付足额发放到位。(曾 巍 李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