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城法院:依法腾退非法占用土地

记者刘毅报道:12月21日,宜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到刘猴镇钱湾村一组,对一起非法占用土地腾退情况进行验收,并将土地退还给村组。

此次腾退的非法占用地位于刘猴镇钱湾村一处石料厂附近,面积近2000平方米。该村村民郑某擅自占用耕地堆放其开采的石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现后,对其违法占地行为进行处罚,并向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市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及时向被执行人郑某发出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在限期内将堆放的矿料予以清退,将所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状,并退还给村组。

经过市人民法院与郑某多次沟通,郑某目前已将其堆放在土地上的矿料进行了清退,并将土地恢复了原状,进行了复耕。目前,案件已圆满执行完毕。

据了解,近年来,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对国土资源部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涉乱占耕地案件,加大了执行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遏制问题增量,杜绝各类违法行为。

文字编辑:李勤  杜道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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