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省民政厅召开的新闻通气会获悉,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工作,福建省下发《关于做好2021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结合实际,分类有序开放祭扫服务场所,及时向社会公布。提供现场祭扫服务的殡葬服务机构,采取错峰措施,尽可能降低祭扫人流密度,减少祭扫现场人员聚集。对各类骨灰楼堂,由当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开放、如何开放楼堂内祭扫,实行开放的,采取限流的方式有序进行;暂不开放的,可由管理机构工作人员采取适当方式代为统一祭扫。延后组织群众集中祭扫、集体共祭、骨灰撒散等群体性活动。
通知要求,各殡葬服务机构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适时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加强常规殡葬服务管理,严格落实相关服务操作标准,规范殡葬收费行为,落实明码实价,坚决杜绝巧立名目收费等现象;充分考虑不同群体特别是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遇到的困难问题,保留电话预约、线下服务等传统模式,设立绿色便捷通道,保障特殊群体祭扫需求;积极创新服务模式,提供网络祭扫、代客祭扫、云祭扫等便民、智能服务,省民政厅将在“闽政通”信息服务平台开设“清明云上祭”专题项目。
日前,省委文明办、省民政厅联合发布清明节祭扫倡议书,号召社会群众追思怀远传承薪火,安全祭扫错峰出行,文明祭扫遵规守纪,厚养薄葬移风易俗,共同营造平安、文明的祭扫环境。(记者 潘园园 通讯员 林静)
来源:福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