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肖祖媛报道:笔者日前从宜城市财政局获悉,今年以来,该局共为符合标准低收入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资金398143.8元,惠及住房租赁补贴保障对象217户451人。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低收入家庭可以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其中我市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月收入人均1380元以下家庭符合住房租赁补贴标准,租赁补贴标准按5元/平方米/月发放。
为切实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促进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宜城,全市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租赁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经过“三级审核、两级公示、产权产籍查询”以及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民政部门审查,目前已经全部按标准发放到位。
文字编辑:闻俊 杜道兵
新媒体编辑:张阳
值班编辑:翟昶宇
审核:李锋 冯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