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另一方面,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
电动自行车,如何增便利去隐患
【经济界面】
“骑着小电车去上班,方便快捷,还不堵车……”如今,电动自行车成了很多家庭重要的交通工具,日渐流行。
随着我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不断上升,一些问题也随之而来——充电、停车“老大难”、电瓶起火“太吓人”、在人行道上超速、逆行太危险……
11月1日起,北京市公安交管局对仍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上路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车辆扣留、驾驶人罚款1000元处罚。
电动自行车缘何让人“又爱又恨”?今后应如何进一步完善配套服务,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健康规范发展?
1.“火热”背后乱象丛生
【案例】
90后北京市民曹亮是电动自行车的“忠实粉丝”,他从10多年前就开始骑电动自行车了。“我读高中时,父母为了让我上学方便些,就给我买了一辆小电车,它陪伴了我整个高中生涯。”曹亮告诉记者,那时他并不了解电动自行车的性能,只是觉得“骑着不费劲儿,速度也比自行车快,就是电池不耐用”。骑了半年后,原本续航40公里的电池就只能跑20公里左右了。
2015年,曹亮大学毕业后,电动自行车再次成了“陪伴”他上下班的交通工具。
“刚毕业那会儿,我租的房子离单位大概有7公里,与坐地铁、公交车相比,还是骑电动自行车上下班更方便。”曹亮说,当时自己没什么钱,就在二手市场淘了一辆旧车,用起来发现“也挺好”。
2018年5月,新修订的《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出台,不少城市针对超标电动车设置了过渡期。北京市也于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对此前已购买的电动自行车设立3年过渡期。曹亮的小电车就在其中,属于超标车辆。
“今年10月31日是最后期限,北京超标电动自行车不能上路了,我干脆又换了一辆‘新国标电动车’,安全更有保障了,每天骑着它,心里也更踏实。我建议你也买一辆体验体验,真的挺值!”曹亮说。
像曹亮一样,大量市民都对电动自行车“情有独钟”。不少人都认为,10公里内骑电动自行车非常便利,不用担心堵车,是买菜、接送小孩的“首选”。
电动自行车有多“火”?先来看一组数据——
近年来,我国电动自行车年销量超过3000万辆;目前,全国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已经超过3亿辆。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至7月,我国电动自行车产量为2015.8万辆,同比增长26%。
然而,“火”的背后,也有乱象。专家称,电动自行车产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鱼龙混杂、产品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市场上仍存在大量不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给居民日常生活带来了安全隐患。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实施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国家监督抽查显示,2019年抽查80批次、2020年二季度抽查158批次、2020年四季度抽查39批次,不合格发现率分别为28.8%、15.1%、25.6%。抽查发现的主要质量问题集中在电气装置、车速限值、淋水涉水性能、车速提示音等方面。
2.“没地方充电,太愁人了”
【案例】
“目前,我们小区已经在电梯内安装了电动自行车识别系统,一旦识别出有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电梯会发出警示并停止工作。但由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体积小,该系统无法识别,许多业主仍然将电池带回家充电。”北京市西城区朗琴园小区物业相关负责人说,物业已通过贴告示等多种方式,提醒业主不要把电池带回家。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充电难、停车难等问题凸显。据测算,以当前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计算,全国至少需要1.5亿个充电插座,但实际上只有约500万个。
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感叹:“买车容易,用车难啊,特别是没地方充电,太愁人了。”与此同时,电动车“上楼入户”、私自拉线充电等现象频频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也呈多发频发趋势。
据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数据显示,全国每年约发生2000起电动车火灾,其中80%的火灾都是充电时引发。
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局长琼色介绍,今年以来全国已经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1万多起并造成人员伤亡。不少城乡居民习惯将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停放、充电,有的还停放在门厅、楼梯间等公共区域,一旦起火燃烧,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很快能充满整个空间和通道,导致疏散、逃生困难,造成人员伤亡。
今年8月1日起施行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鼓励在高层住宅小区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和充电的场所。
对此,一些小区已经在积极探索修建室外充电桩。今年6月初,朗琴园小区开放了一批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以每充电1小时收取0.5元的价格提供给业主使用。
“从使用来看,目前效果还不够理想。”北京某小区业主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里的公共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集中在一处,距离一些业主比较远,如果晚上把车停在公共充电桩充电,第二天一大早要走路10分钟才能取到车,比较浪费时间。小区里电动自行车数量较多,但充电桩数量有限,车主经常会遇到没有空余位置的情况。有时即使充电口空闲,但附近经常停满车辆,难以挪车,充电仍不便利。
全国自行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观察员贾永峰表示,在做好监督管理的同时,各地要做好电动自行车“下楼”后的配套工作,要推广建立电梯电瓶车阻车系统,建设停车棚并安装充电设施,这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
“今后将继续加强源头管控和综合治理,推动建设更多停放、充电场所,跟进出台这些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推动实施固定充电场所电价优惠政策,为公众安全规范使用电动自行车提供更好保障。同时,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加强巡查检查,及时制止违法违规行为。”琼色说。
3.“全生命周期”合力监管
【案例】
有人问,时速不超过25公里,这是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硬性指标,但为什么路上有些车跑得明显更快?“因为有的车主会对车辆进行改装,或者‘解锁’,突破车速等限制。”外卖骑手张志峰说,对于骑手来说,车速和配送收入成正比,如果不给车子提速、增加续航,每天会少挣不少钱。
当前,快递外卖等服务行业对电动自行车的依赖程度较高。一些外卖骑手每天平均要送30至50单,跑大概一百公里,电动自行车是他们的“老搭档”。
张志峰告诉记者,对电机和电池进行改装后,电动自行车时速可达到65公里,续航在150公里左右。有的外卖骑手虽然改装花费近4000元,但骑着改装后的车子送外卖,每天大概能多挣75元左右,不到两个月就能回本。
另据一位业内人士透露,一些消费者购买“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时,店员会“主动”向其提供“解锁”服务。按照相关规定,当时速超过15公里时,车子就会发出“滴滴”的警示音,但当店员插上相关仪器进行“一键解锁”后,车子不仅不会再发出警示音,而且时速可达40公里。
此外,也有人反映,一些电动自行车车主不遵守交规,“风风火火”,经常逆行,甚至造成交通事故。而在管理方面,一些地方也存在简单粗暴、“一刀切”等现象。比如,对违规停放电动车“拖走了之”,罚款标准混乱,存在以罚代管、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表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在驾驶证、记分制、年审、保险等方面均无相关强制要求,缺乏有力的法律震慑。目前,地方性法规中对于电动自行车的销售、使用、违章处罚的具体规定也比较薄弱。
电动自行车,关乎百姓日常生活。
如何推动电动自行车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专家认为,针对电动自行车乱象,要尽快出台相关执法规范。同时,电动自行车监管涉及工信、市场监管、交通、应急管理等多个部门,要统一协调,形成监管合力。
“法规执行需要多部门合力,要通过信息通报、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方式,实现全过程闭环监管。”同济大学城市风险管理研究院院长孙建平说。
此外,贾永峰表示,按照“新国标”要求,对车辆应当分级处理。比如,对于篡改电池种类、擅自提升电池容量、解除限速、提升速度等改变其产品属性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严厉查处;对于拆卸脚踏骑行装置、加装车辆外形塑件、保险杠等改变外观行为,其带来的危害相对不是很突出和严重,要及时纠正。(记者 刘坤 訾谦)
【链接】
电动自行车相关政策一览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当符合下列要求:具有脚踏骑行能力;具有电驱动或电助动功能;电驱动行驶时,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装配完整的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蓄电池标称电压小于或等于48V;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小于或等于400W。电动自行车的软硬件均应当具有防篡改设计,防止擅自改装或改动最高车速、功率、电压、脚踏骑行能力。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违反上述规定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规定,没有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北京市销售、登记上牌和上路行驶。
《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明确,电动自行车应当登记,所有人应持有关证明,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交管部门办理非机动车登记,领取车辆登记证和号牌,方可上路行驶。
《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禁止电动车在楼道充电,违者最高罚5万元。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坐人员均应佩戴安全头盔。 (刘坤整理)
来源: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