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强调,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是经济社会建设和行业发展的强有力保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松劲心态,毫不松懈地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堵塞防控漏洞,补齐防控短板,坚决防范疫情通过文化和旅游途径传播。
《通知》指出,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围绕重点时段、重点地区和重点领域,紧盯关键环节,把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抓细抓实抓落地。指导A级旅游景区、公共图书馆、剧院等文化和旅游场所严格实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门票预约制度,确保游客访客信息可查询可追踪;严格落实验码、扫码登记、测体温等要求,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严格落实客流引导和疏导措施,防止人员瞬时聚集;严格落实场所日常保洁和通风消毒等防控措施。指导星级饭店严格落实餐具消毒,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醒游客就餐时保持距离,非就餐时佩戴口罩。指导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对旅游产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合理控制团队规模,做好游客信息采集、健康查验、体温监测,严格落实各地在交通、住宿、餐饮、游览、购物等方面的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实施跨省旅游经营“熔断”机制。
《通知》要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修订完善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预案,细化实化响应流程、应急措施、处置规范等具体内容。加强与卫生健康、疾控、公安、工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强化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加强疫情防控培训和演练,做好疫情防控物资和条件的准备,提升全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意识和能力,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旦出现疫情,涉疫各省(区、市)应立即全面排查滞留游客,特别是外省游客情况,切实承担责任,在属地党委、政府领导下,会同相关方面妥善处置,防止疫情外溢。要及时通过多种方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普及科学防疫方法,提醒游客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测体温、勤消毒、不聚集,做好自身防护,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规定。
信息来源:襄阳文化旅游